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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岐经济开发区招商优惠政策
www.fjsen.com 2009-11-11 16:42 来源:中国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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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扶持
金融部门对有市场、有效益的投资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及开发区确定的重点投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提高其土地。房产、设备抵押贷款的比例。
奖励基金
开发区工业园内的工业企业,比上一年新增增值税的区级留成部分,经认定,三年内由财政部门按50%的比例拨给企业作为扶持企业发展基金。外商投资企业所得利润用于再投资,经营期在五年以上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的40%,产品出口型或技术先进型企业,可全部退还。
金融扶持
工业企业年缴纳地方税数额超过50万元的,开发区财政部门将按其所缴纳的税额提供相等数额的贴息贷款,利率按同期的银行利率计算,期限一年。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在五年内可逐年延续弥补。
土地优惠
客商投资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科学技术等社会公益事业,经批准以成本价优惠提供土地,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计收有关土地规费,经营期内免缴土地使用费和地方收入的各项配套费用。进入开发区内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投资企业通过有偿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免缴土地使用费。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5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同时,可进行抵押,抵押期内不须补交土地出让金。经确认的产品出口型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以及基础设施项目,在经营期内批准可免缴土地使用费。
投资者投资工业项目的用地,出让地价可按现行基准地价下调20%,并允许投资者在两年内分期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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