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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副县长辞官“下海”非法倒卖土地被判刑
www.fjsen.com 2009-11-25 14:00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2002年10月的一天,刘有贵把时任浦口区(由于区划调整,2002年5月,江浦县、浦口区合并,成立新的浦口区———编者注)国土局局长的王某、建设局副局长金某等人召集到一起,摊开了一张老山(南京有名的风景区)地形图,向他们征求意见:“你们是内行,看看这块地建别墅怎么样?”

两位局长看完图纸后,回答说:“这片地建别墅是很好的。”

刘有贵要的就是这句话。他早就看中了这块位于浦口区汤泉镇江星桥线公路南侧面积为1514亩的土地。得到行家的肯定,仅一个月后,“胸有成竹”的刘有贵就不顾各级领导的挽留辞职下海了。两个月后,以他为董事长的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正式挂牌成立了。

此时,只有刘有贵自己知道他的公司有多少钱———连400万元注册资本都是借来的。但是,他也同样清楚自己的“人脉”价值。

实际上,在公司挂牌前,这种价值就已经体现出来了。比如,出让土地,地方政府必须要有规划要点。而浦口区(原江浦县)有关部门硬是根据他的需要,在短时间内办好了那1514亩地的规划要点,并把用地性质确定为建设别墅的一类居住用地,且建筑容积率为0.6(南京此类用地容积率一般为0.4)。

有关部门的“优质服务”还不止这些。

刘有贵看中的1514亩地,光首期出让金就得上千万元,这对连注册资本都是借来的他来说显然是办不到的。为此,有关部门根据他的要求,把1514亩土地分成所谓的红线部分和蓝线部分,红线部分的563亩按每亩8万元先挂牌(刘有贵的400万元恰好够支付首期出让金),而蓝线部分的出让条件为,受让人若需使用蓝线范围内的地块,出让人准许以每平方米的挂牌出让成交价格继续向受让方供地(在2004年7月31日之前)。

也就是说,在拿下563亩土地的一年半之内,刘有贵如果能够腾挪出资金“空间”,就可用相同的价格再拿下蓝线范围内的951亩土地。反之,刘有贵也可以放弃购买且毫发无损。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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