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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预告登记制度 共有林权人都有证
www.fjsen.com 2009-11-30 17:31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建日报11月28日讯(记者郑昭)刚通过的《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就林权登记活动进行立法,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条例的许多制度设计,都带有原则性和创新性,特别是对“预期均山”实行预告登记、对共有林权分别发放林权证等规范,将为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筑一个基本的法律依据。

预告登记保护未来经营权

条例规定:“对已经采取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合法方式发包的集体林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家庭承包方式签订集体林地使用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

通过“预期均山”,顺昌县双溪街道吉舟村5组的王丁财,和联户的40户林农均将分到3.5亩的山林,加上自家原有4亩自留山,面积增加了近一倍。这对他来说,等于多了一个“绿色”银行。

林改的核心在于“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目的在于将集体林木、林地确权到户。林改前,我省一些村集体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将集体山林流转给企业或个人,造成林改时已无山可分,使林改的各项政策成了“一纸空文”。

为保障林农的家庭承包经营权,防治村集体再次将集体山林发包出去,有些地方开展了“预期均山”活动,对已经流转出去的集体林地在其流转期限尚未届满的时候,由集体经济组织与本集体经济成员签订该集体林地的使用协议,提前明确该集体林地到期后的承包经营权。这不仅解决了大户继续占有大量林地的问题,也使得少山、无山农户有了盼头,让他们吃下“定心丸”。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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