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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巨贪杨彦明被执行死刑 6500万赃款下落不明
www.fjsen.com 2009-12-08 16:03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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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彦明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案发之前曾自割十多刀未死,又打开煤气试图中毒死亡,结果造成煤气爆炸,他只被烧伤。
一中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36余万元予以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间,杨彦明多次指使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共计376万元交给杨彦明,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案发后,杨彦明拒不交代该款去向,致使上述国有财产遭受损失。
此外,2000年8月至12月间,杨彦明以虎坊桥营业部需变更经营场所另租场地为由,将营业部的资金2480万元转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该公司购买商业用房,并出租给营业部使用。至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未归还。案发后,该房产已被冻结扣押。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杨彦明贪污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因此判处杨彦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经过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两次审理,虽然杨彦明一直拒不交代其贪污、挪用公款的下落,但其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杨昌平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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