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在重点领域上求突破。探索经济制度化合作,是一个逐步进展的过程。根据内地与香港签订的CEPA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关税协议、投资保障、避免双重征税、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等。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制度化合作,领域广阔、任务很多,只能抓住重点,集中突破。应按轻重主次、缓急先后、由简到难原则,大胆实践、分步实施、阶段推进。比如,放宽台商投资准入,要推动从市场准入、注册资本、股比结构、规模要求以及审批权限等方面采取更灵活政策;实施货物贸易优惠政策,要推动放宽免税台湾商品范围,扩大台湾农产品进口零关税政策,试行部分工业品进口零关税政策,对互补性较强的商品项目适当减免关税,创新对台贸易口岸的查验监管模式,实现通关便利化;开放服务贸易,要推动放宽股比限制,争取台湾金融、船务、医疗、商业零售、贸易、旅行社、音像、信息咨询等服务企业来我省投资设点、开办分支机构,开办对台离岸金融业务,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试点推广两岸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推进金融机构相互参股,建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等等。对这些工作,要选择有限的目标,制订规划,集中力量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在特殊区域上求突破。海西经济发展版图和对台交流合作要形成“南北并重”的格局,南边的龙头厦门,凭借经济特区的地位,已经形成对台交流合作的一个亮“点”;北边的福州,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应以贯彻国务院《意见》为动力,把福州这个“点”夯实筑大垒高,使之变为重点的重“点”,与厦门南北呼应,真正造成“突破两点、连成一线”、“纵深推进、连片发展”的发展态势。今年7月,福建省委在八届六次全会上作出了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决定,强调要积极开展两岸区域合作,建立两岸紧密合作交流的区域平台,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这是一项开拓性的措施。目前,福州正在稳步推进争取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各项工作,并按照省会中心城市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和要求进行开发。平潭开始转换角色,福州要插上新翅膀。一个全新的、均衡的闽台合作格局正在海西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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