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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热议该不该立法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手机
www.fjsen.com 2009-12-29 17:31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童克震
反方
越禁止孩子越逆反
12岁以下少儿离18岁的法定年龄最少需有6年,不想却要“被享受”禁止的法律法规,实在有其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如果“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有关法律生效,那么套给孩子们身心的枷锁无疑又多一重。
12岁以下,不过是小学六年级以下年龄,他们使用手机的几率,恐怕都是蹭用家长的。若立法禁用,家长必须做到不给孩子购买或配备手机,此外就是不准孩子碰自己使用的手机。并且,一旦自己孩子在身边,自己也不许用手机,因为手机的辐射在旁边威胁着呢。无疑,立法禁用有许多不现实之处。鉴于此,我们更该做的是强力打造并维护孩子们的成长环境。孩子在家家长管,在学校教师管,在社会大家管。手机涉黄,根源在于网络运营商和手机制造商,将其利益链斩断,并始终对其保持高压态势,就不愁对未成年孩子的保护没效果。禁止从来就是适得其反的,禁止越厉害,孩子越逆反。最关键的是深入孩子们的童心世界,为孩子们提供他们真正喜爱的精神食粮。
贾志勇
最省事的笨办法
网络色情进入手机,最笨的人都会想出最好的办法——人人不用手机。没有了手机,你还能传什么色情?大人不可能不用手机,怎么办?那就不准孩子用手机——又是个最好的最省事的笨办法。立法就能禁止孩子用手机?孩子用了手机你怎么去罚?由提出立法建议的陈主任或老师们去没收?显然做不到。
再一个,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如果真的可以保护了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那12岁到18岁区间就不是未成年人?如果只保护未成年人,就可以让色情在成年人中泛滥了吗?不是对陈主任有意见,而是说“扫黄打非”应该治本而不是治标。不要老盯着用户,最需要紧盯的是那些不法分子。要治理网络色情,要治源头,而不是不让人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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