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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正确认识和对待网络监督
www.fjsen.com 2010-01-06 12:41  龙 翔 来源:新华廉政/中国监察    我来说两句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在对党员干部的舆论监督方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力量,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由网络监督引发的反腐倡廉热点事件的曝光,有力促进了相关事件的处理。面对越来越热的网络监督,只有正确认识,冷静对待,科学处置,才能更好地发挥网络监督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正确对待网络监督要把握好“四性”

当前,网络监督深刻而广泛地影响着我们的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的来看,网络监督有几个基本特点。

网络监督的必然性。网络作为新兴媒体,是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必然产物,是信息化条件下推动社会建设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和潮流。面对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监督,要重视而不能忽视,要接受而不能排斥,要引导而不能压制。那种将网络监督视为“洪水猛兽”一概予以阻挡,或者将其作为“反腐利器”一味加以推崇,都是有失偏颇和不足取的。

网络监督的优越性。网络强大的聚合性、天然的互动性、广泛的代表性、信息容量的庞大性、传播的快速性、意愿表达的真实性和不可控性等特点,使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既可以为纪检监察机关及司法部门提供大量而直接的监督线索,也可以以其特有的力量推动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实现以权利制约权力。

网络监督的非规范性。由于网络监督目前缺乏法律规范,以及网民个体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网络监督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自发性、主观性、片面性和随意性。在社会转型时期和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其大众化和匿名性的特点,在监督权力行使主体、揭露腐败现象的同时,很容易造成不良信息的迅速传播,甚至侵害公民隐私权、名誉权等问题。因此,网络监督走向成熟理性,还有一个过程。

网络监督的局限性。网络监督是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舆论的显示器、晴雨表,但它和其他媒体一样,本身只是为公民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和平台,权利人只能借助这一载体表达意愿,施加影响,而不能代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因此,网络监督反映问题的解决,最终还要依靠职能部门。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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