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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院“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纪实
品牌司法铸就公信
2009年3月27日,因一起借款合同引发纠纷,吴元把林辉诉至莆田市秀屿区法院。在该院的立案大厅里,双方被立案庭法官引至触摸屏前,从74名调解员信息数据库中,合意选择一位调解员,并由这名调解员调处纠纷。
这是莆田中院首创多元调解衔接机制的一个片段。该院建立基层法院与人民调解等诉讼外调解组织的联系,形成以人民法院为主干,司法所为纽带,村(居)调委会等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整合多种调解力量,聘任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群众一旦有了纠纷,就能及时得到化解。去年,这个经验被中央政法委作为全国维稳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
公信连着形象。“司法产品同样需要立口碑、铸品牌、树形象。”省高院负责人时常告诫法官,“司法活动的高质在于案结事了,高品在于公正廉洁,高新在于特色品牌,高端在于人民满意。”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三级联动,协力同心,打造具有海西特色的司法品牌——漳州法院在全国首创具有独立建制的涉台审判庭,率先开启涉台专业化审判的先河;泉州法院持续深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诉讼调解、见证执行活动;厦门海事法院廉政建设结出硕果,建院20年来,实现队伍“零违纪”……
在创建特色审判品牌、司法服务品牌中,全省法院去年共有151个集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涉台审判、少年审判工作和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司法公信建设活动是一项全局性、整体性工作,具有永恒的生命力。从这个意义上看,公信之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省法院院长马新岚表示,今年,全省法院将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抓好能动司法、化解矛盾、清积建制、调解优先等十个方面的工作,切实做到公信立院、公信立庭、公信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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