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重拳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 最新报道
> 正文
手机黄色信息转入线下:拷贝1GB内容仅10元
www.fjsen.com 2010-01-23 10:31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打击“线下”传播需破除瓶颈
据执法人员介绍,在实际的打击查处中,以“线下”交流的方式传播淫秽信息,增大了手机涉黄案件的监控和查处难度,有关部门在打击过程中也遭遇了一些瓶颈。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此类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必须抓获经营单位正在交易过程当中的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有参与人员的证词,才能进入司法程序对涉案人员进行刑事处罚。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很难当场抓获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这成为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难点。目前在兰州市查处的5起案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只有两起。
邹岩军说,文化执法部门在查处案件后,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涉案人员往往声称电脑内的淫秽色情信息只是供自己观看,并没有向顾客提供。从刑法的角度来讲,对“传播”和“复制”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传播”违反了刑法,而“复制”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这样一来,因为取证难造成处罚力度比较轻,对一些违法经营者不一定能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由于从电脑到手机的淫秽色情信息拷贝渠道难以截断,下载次数因为没有记录而无法固定证据,再加上执法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原因,也对查处这类案件带来了不小的难题。
“这种案件不仅仅发生于兰州,在全国各大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基层一线的执法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手机“线下”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这一新动向,需要在全国层面予以部署和打击。
甘肃省“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把严格问责制度贯穿于打击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完善,导致淫秽色情信息泛滥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有关上级机关的领导责任。
法制日报兰州1月21日电
相关新闻
- 2010-01-22中央外宣办:铲除色情网站生存利益链
- 2010-01-22发"黄段子"被处理要具3要件 点对点短信不受限
- 2010-01-22运营商"扫黄"该不该?
- 2010-01-22各国"出招"打击网络色情
- 2010-01-22发黄段子停短信功能不准确:超量才上黑名单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