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短信涉黄标准应由政府认定
www.fjsen.com 2010-01-23 10:32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有关专家:涉黄标准应由政府定

而此次上海移动遭社会普遍质疑的根本原因,则与黄色短信这种称呼存在“先天不足”有关。什么是黄色短信?如何定义和认定黄色短信?标准又是什么?不管是法律界,还是学术界,目前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划分。

按照上海移动的说法,他们依据的是13项“低俗内容”技术标准,如包括“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等,事先设定了一系列关键词,再根据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

对于这种解释,许多人并不“买账”。一网民在论坛上发帖抗议称:“我给老婆发些夫妻之间的亲密话,算不算黄色短信?上海移动所说的标准,比如‘令人产生联想’等词语,在实际认定中怎么把握?而且根据这标准设定的关键词也不明确,究竟是哪些词语,目前我们并不知晓!要阻止人们用手机发黄段子,首先得让我们知道什么关键词涉黄,否则就相当于给用户‘下套’,会让人难以接受。”

刘德良表示,由于“黄色”这个词并非是法律概念,它会因语境不同和个人欣赏角度不同等原因,出现不同的理解,对其本身的认定就有歧义,所以上海移动的划分标准是否合法、合理就很值得怀疑,其操作过程很难体现科学性和标准性。

飞象网CEO、知名电信专家项立刚认为,上海移动这次有些越俎代庖,“好心没办成好事”才召来了质疑。他认为,对于这样一个叫停发送“黄段子”管理办法,显然不应该由上海移动之类的电信运营商制定,哪些是黄色内容也不应该由他们来认定,而应该由国家政府部门来制定并正式发布,运营商只能充当执行者的角色,这才是程序正确、各司其职。

电信专家认为,运营商应该在职能范围内监测好群发黄色短信,将可疑手机号码等资料送交公安部门鉴定,由政府部门来决定是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这才是法制社会所倡导的程序正义。“当务之急是应该由管理部门出面完善程序,尽快制定统一的、更为具体的标准或者分级管理制度,并对全社会公布。”

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好消息是:最高法即将出台有关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的司法解释。业内人士认为,解释的出台将为备受关注的黄色短信界定给出一个合理的规范。

法制日报北京1月21日讯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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