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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台意见支持海西建设 鼓励台资开发商入闽
www.fjsen.com 2010-02-01 07:3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1日讯(本网记者 吴宏雄)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意见》共10个部分,支持福建省先行先试,加快发展,把海西建设成为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

《意见》支持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支持福建省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支持厦门特区扩区到全市;支持福建与广东、浙江、江西等省就相邻地区统筹规划和协调建设问题开展合作;指导和支持福建开展建设“宜居城市”活动,在福建建立加快小城镇发展试点,在福建沿海地区建立城乡一体化试点。

《意见》鼓励台湾地区居民到福建投资置业。允许台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竞标、项目贷款等方面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允许台湾居民到福建购房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台资企业投资福建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区交通、服务等项目。

支持对台交流合作。支持台湾居民在福建报考规划师、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支持台湾地区企业和个人在福建依法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和工程服务企业,在资质申请和审批上与内资企业机构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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