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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台意见支持海西建设 鼓励台资开发商入闽
支持加快台商投资区等各类开发区建设。支持福建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各类开发区的设立、扩区、升级和平潭岛建设“两岸合作实验区”。
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福建上报福州、厦门两市,作为申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支持福建开展农村房屋抵押流转试点。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支持福建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支持泰宁申报“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政和佛子山、顺昌宝山和福安白云山等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支持福建村镇申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支持福建加快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改善,在专项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属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比照西部或中部补助标准予以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节能减排,增加示范试点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帮助推动福建建筑企业创建品牌,在评先评优上给予倾斜;加强城乡生态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福建申报国家重点公园和国家湿地公园,指导和支持福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以及福州、厦门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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