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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能源和生态渎职犯罪绝大多数发生在基层
www.fjsen.com 2010-02-09 16:39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反腐败工作越来越牵动公众神经之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工作目标选定在“查办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上。
2008年4月至2009年11月,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整整进行一年半。
耗时如此之长,用意何在?专项行动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反映出哪些问题?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逐一揭开谜底。
一大批渎职案浮出水面
“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案件屡屡发生,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专项行动开始之初,最高检渎检厅副厅长宋寒松曾这样解释。
宋寒松告诉记者,从检察机关查处案件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国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加强,但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情况仍比较严重。少数地方无视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盲目发展,破坏土地、矿产、森林、水电等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屡屡发生。
“在专项工作中,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大批危害土地、矿产、森林、水电、城市公共建设资源等渎职犯罪案件,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一年半之后,宋寒松这样概括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绩。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6类重点案件线索6394件,立案侦查5603件6513人,通过办案共挽回经济损失4.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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