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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官德”必须制度化 马国英
www.fjsen.com 2010-02-25 15: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官德”制度化,并非简单的“道德立法”,而是要建立一套规范、一个体系,包括监督机制、养成机制、评价机制、选择机制等。制度体现导向,从源头上规范价值选择,有利养成“官德”;制度带来约束,在过程中提供有力保障,有利实现“官德”;制度是一种普遍性的可靠支撑,有利整体改善“官德”。只有让“官德”系统化、机制化,才能使行政伦理的规范要求,有效转化为广大公职人员的内心道德。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非常强调“官德”。作为执政党的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稳步推进相关制度建设。
实际上,从中央到地方,已经进行了一系列“官德”制度建设的尝试。近年来,规范“官德”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特别是《公务员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的九项义务和十六条“禁令”,成为行政伦理步入法制化轨道的标志。
当然,也应该看到,“官德”的制度化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关规定分散、笼统,法律化程度较低,执行起来困难不少。相当数量的规章制度是临时性的,还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重要性因此不言而喻。相信随着相关实施细则及配套规定的出台,从政道德制度建设水平将有显著提升。
制度建设是根本,但制度作为一种“硬件”,也有局限性。只有制度规范的他律与操守信念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以信仰作为制度执行的基础,以监督作为制度落实的保证,“硬件”、“软件”都更科学、更完备,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才有更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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