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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国企职务犯罪:打击和服务都要“硬朗”
www.fjsen.com 2010-03-02 17:01 贺佑荣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既要当好外科医生,又要当好保健医生;既要会动刀做手术,也要会做康复治疗。”这是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在谈及反贪工作办案与服务的关系时,多次提及的一个比喻。这次我们结合办案抓预防,帮助延长石油装备制造公司恢复生机和活力,再一次验证了“两手抓”的重要性和良好效果。
近年来,西安市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每年都在100件左右,其中涉及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平均占30%以上。可以说,国企一直是职务犯罪发生较多的领域。
在办案中,我们深深体会到,查办国企职务犯罪,绝不是驻公司、进厂子,挖几个“蛀虫”就了事,就万事大吉,而是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整体利益、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今后稳定和谐的生存发展环境。我们总结了这样几句通俗的话:查办国企职务犯罪,不能把企业查乱,不能把职工人心查散,不能把企业正常的营销渠道查断。既要一手抓打击,又要一手抓服务,办案和服务都要“硬朗”。
从2002年开始,我们在反贪工作中就特别注意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做好案前、案中、案后服务和预防。2003年,我们在查办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贪污大案时,就注意案前犯罪嫌疑人履职的衔接协调;查案时不开警车,不着制服,把办案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少到最轻程度;案件查办完后,根据犯罪症因特点,帮助企业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我们的这一系列做法受到当时前来视察该公司的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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