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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公司原副总受贿百万受审
www.fjsen.com 2010-03-03 16:10 来源:北京日报
我来说两句
涉嫌受贿100万元,昨天,原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刘传文在海淀法院接受审判。“我只受贿30万元。”虽然承认了受贿行为,但刘传文不认可百万元金额。
据检方指控称,刘传文自己交代先后三次收取从事基建工程的周某行贿款10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购买奥迪轿车,30万元用于孩子出国,60万元是购房款,为此,刘传文把其掌握的一项市政工程项目包给了周某。
“我现在想想应该只能算收了30万元,买房和买车都属于借款。”庭审时,刘传文推翻了先前供述,他的理由是曾有人指点他详细交代属于态度好,能早点“出去”,所以才把“借款”说成了“行贿款”。
公诉人并不认可刘传文的辩解,提出2004年周某承揽到刘传文发包的工程后,刘传文名下立即多了一辆价值49万余元的奥迪车以及一套位于芍药居的房产。
刘传文说,他当时刚离婚在外租房,周某自愿“借款”帮他购置房产,买车也是周某主动“借款”。
公诉人再次以事实反驳了刘传文的意见:由于某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周某找刘传文算账,刘传文最终交出房产。这一行为证明“借款”明显存在利益关系。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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