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分析评论 > 正文
“灰色收入”需要的是杜绝,而不是定义
www.fjsen.com 2010-03-09 16:45  前溪 来源:人民网-《大地》    我来说两句

“灰色收入”的存在本身就是个怪胎。而“灰色收入”如果能够“规范”。那就是以“怪”治“怪”,其结果可想而知,不仅使“灰色收入”就得更加说不清道不明,变得更加光怪离奇,也使“非法收入”从此有了更加隐蔽的掩体。

公民的收入差距在拉大,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些群体的收入的不明确,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社会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仇富”现象,其根源就在于收入的不明确,与大量的“灰色收入”是有极大关联的。当一个人的收入非常清晰,除了“合法收入”之外,就没有其它收入了,那他的财富即使再多,也不会引发仇富,比如袁隆平,谁会对他仇富?比如比尔·盖茨,谁会对他仇富?

定认“灰色收入”并不重要,“灰色收入”更不可“规范”,“灰色收入”应该从我们的词典中销声匿迹。

让收入早日透明起来吧,不要在收入上搞什么名词,那样,后果会变得很可怕。


责任编辑:陈瑜辉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