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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文章:廉洁从政法规“转正”
www.fjsen.com 2010-03-10 17:43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我来说两句

2月24日,经过多年的准备酝酿,《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下文简称《廉政准则》)正式印发颁行,并于当日起实施。

从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到2010年1月初,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胡锦涛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再到2010年2月23日,中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提出要求;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中央就一份文件两次召开会议,足可见其分量之重。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始终要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中央党校资深党建专家叶笃初教授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分析,新出台的《廉政准则》替代了199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下文简称《试行准则》),其意义重大。“《廉政准则》的出台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约束;对公众来说,体现了中央推陈布新、取信于民的信心和决心;对各级纪检机关来说,是指导。”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认为,《廉政准则》从试行到“转正”,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与把握逐步成熟,也确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基本从政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本的官德追求和官风追求,当须符合《廉政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指出,《廉政准则》的出台,标志着依靠党内制度治理腐败进入到新阶段。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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