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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明:人大首要在监督宪法实施上硬起来
www.fjsen.com 2010-03-11 09:18  李公明 来源:新快报    我来说两句

■李公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人大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要对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询问和质询。

有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专家更直接地认为这一信号表明了“人大要在监督上真正硬起来”,还特别提到了新闻出版、行政程序以及劳教法规等方面的立法问题。

我认为应该而且也必须从人大最基本的权力和职责上认识人大的监督职能,应该呼唤人大首先在监督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监督“一府两院”是否存在违宪的问题上硬起来。

特别应该牢记的是,关于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第一条是修改宪法,第二条就是监督宪法的实施,这就是全国人大行使职权中的第一个“监督”。

事实上,在许多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社会问题中,某些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与宪法规定有抵触、某些政府部门尤其是司法部门在处理社会问题或判案时违背宪法的原则,往往就是问题的根源和症结。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就是宪法,但是,有了宪法还不能说就是实现了宪政;只有在现实生活中保证宪法的实施,才是一个真正的宪政社会。因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行使的第一个“监督”职权就是“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是非常正确、非常重要的。

为什么首先应该在审查违宪这个问题上硬起来?这是因为在政府部门可能存在的各种行政错误中,违宪的性质是最严重的,它直接破坏的是法治社会的建设。监督宪法的实施就是坚持宪法对政府行政和司法运作的审查和干预,从而保障宪法所赋予人民的权利不被剥夺。当我们强调建设法治社会的时候,最为关键的是要强调和牢固地树立宪法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维护宪法的尊严。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近年来中国社会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中,关于尊重宪法的地位、以宪法为共同底线的呼吁越来越成为社会各阶层的共识,这也是全国人民对人大履行“监督宪法的实施”的殷切期望。

最近,温家宝总理在一系列讲话和报告多次强调要让人民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并且强调要以宪法为最高准绳的。这是政府对于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最有力的回应,全国人大更应该责无旁贷地在这个问题上真正硬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过去人们关于人大的各种虚无主义看法,才能从根本上树立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形象。

(作者系第九届广东省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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