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客服录音曝光:要换机可以 先从消协撤诉!
www.fjsen.com 2010-03-13 00:1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律师:
惠普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虽然叶帆和高淑娟的问题最后都基本解决,但他们对惠普的态度十分不满。“此备忘录完全是霸王条款,我拒签,惠普就拒绝了换机”,高淑娟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在《备忘录》中,记者看到了相关的条款:“在甲方将以上新机付给乙方后,乙方保证今后将不再就此用户投诉的产品或此事相关的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双方就此事承担保密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此备忘录所涉及的内容。”《备忘录》时间为2009年9月16日,甲方为惠普公司代表乔文文。
对此,和君创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总裁李肃表示,惠普该协议明显不合理,甚至带有“霸王条款”的味道。“难道说,你给我换了新的机器,我以后就不能说了?”李肃认为,签订协议并不能影响消费者执行有关惠普产品侵犯消费者身体、财产等损害的相关权利。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产品质量法律部蒋苏华律师表示,任何要求都要建立在维护消费者基本权利的前提下,虽然该《备忘录》属于个别消费者同惠普公司的私下协议,但是作为消费者的第三方,依然有知情权。另外,要求产品问题必须先签订《备忘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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