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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增加调节过高收入说法
www.fjsen.com 2010-03-15 09:58  柳建云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许多‘灰色收入’渐渐成为‘白色收入’,比如农民卖菜卖粮的行为,还有涉及国企承包的行为等等,‘灰色收入’的定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因此,林喆认为,“未纳税的收入还有有意和无意之分,不能一味强调打击‘灰色收入’,容易伤及无辜。”

林喆指出,当前“灰色收入”还是比较普遍,比如在广告等行业,拿回扣已成“潜规则”;还比如国家机关人员参与企业讲课、开会等名目的收入,往往只有简易收支凭证,并没有财务完税记录。更为突出的是国家机关的小金库,也基于此,中央整治小金库与规范“灰色收入”异曲同工。

林喆说,报告删除“灰色收入”的根本原因在于无法界定“灰色收入”的性质。如果能仿效西方国家进行全民申报,对各类收入进行界定,“灰色收入”将暴露在阳光之下。但这又涉及官员财产申报的阻力,因此,真正能完整地提出“规范灰色收入”仍任重道远。

如何实现“调节过高收入”?

陈舒:新提法剑指垄断企业

现在关键问题是,个税监管能力能否跟上,能否对公民每一笔收入进行全国联网监管。——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

对于增加“调节过高收入”的提法,陈舒认为首先是指向垄断企业。与美国金融危机期间限制金融高管收入相类似,中国也提出增加国企老总每年经济增加值指标考核,这实际上也是有助于收入合理化和公开化。

她认为,这一提法另一方面则指向个税管理问题,当前税率累进的个税制度是收入高低分配的重要手段。陈舒说,现在关键问题是,个税监管能力能否跟上,能否对公民每一笔收入进行全国联网监管,目前技术上已经没有问题,关键是愿不愿意做,执行得如何。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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