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涉黄:移动互联网的伦理建构困境
www.fjsen.com 2010-04-03 15:31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伦理困境

随着3G时代的到来以及4G时代脚步渐近,手机的角色将面临根本转型:从通信终端全面升级为信息终端,与此相适应,移动互联网的用户群体将步入快速增长通道。因此,对手机涉黄现象的治理,其实已经

触及到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根本性争议:信息自由流动与信息安全的关系。

这一争议表面上看起来是对于网络管治的争议,其实也是互联网时代构建信息伦理的根本性困境:信息的自由流动是信息时代的根本性准则,也是一项基础性的权利,而信息的安全则是降低信息自由流动行为所造成的负外部性的必然要求,是信息自由流动必须坚持的底线。两者具有理论上的同一性,但是,从信息传播的实践来看,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往往是紧张而非和谐的。手机涉黄,就是这一伦理困境的典型表现。

手机涉黄放大了信息的自由流动与这一流动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底线之间的背离程度。手机黄色利益链条设计的复杂与隐蔽,目的就是为了使信息流动的负外部性扩大,使有可能伤害别人的信息取得具有更广的覆盖面与到达率。这种以追求负外部性为目标的信息流动与传播行为,极有可能侵蚀社会稳定的基础,从而证实了信息以不受管制的方式进行自由流动的不可行性,这也是对构建行之有效的信息伦理必须直面的挑战。

但是,“手机涉黄”现象也并不能否定信息自由流动的合法性。信息作为一种最有价值的权利资源,其有序流动对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

首先,对于个人而言,信息的自由流动,意味着每个人的信息访问权、信息发布权、信息自主权都得到充分尊重,个人作为信息传播的主体与客体的双重身份均能得到强化,不仅能获取全面的信息从而作出理性的社会行为,而且还能通过信息发布有效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与社会公正。而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传输更为快捷,信息自由流动的频率与其对于个人的边际效用还会不断扩大,基于此,保障移动互联网上的信息自由流动是构建信息伦理的重中之重。

其次,对于政治文明建设而言,信息的自由流动是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表达权得以实现的前提,是提高现代行政透明度的必要途径,增强了现代行政的透明度,实现公共信息共享,使得公众可以根据公共政策的调整信息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安排,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有序。在这一方面,手机信息传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2007年的厦门PX项目事件中,在当地政府强制关闭相关的网络论坛后,手机短信成为市民表达正当诉求的主要通道,进而推动相关方面对市民的建议权与表达权的重视,并最终叫停了这一项目,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再次,信息流动也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2008年,中国移动的增值业务收入高达1134亿元,均为移动信息业务所创造的价值增值。即便是被指责“为不良信息传输开辟了绿色通道”的WAP业务,创造的收入也高达121亿元,并且不包括各类WAP网站自身创造的收入。相关论者指出,短短的一条健康彩铃、彩信在手机用户中不断流传,其所创造的收入,就能超过一场贺岁片的票房收入。因此,只要多创造出一些脍炙人口的作品,寻求合理健康的盈利模式,SP、WAP仍然有很大的健康发展空间。靠涉黄信息逐利的做法,根本问题还在于WAP网站内容原创力不足以及急功近利的心态,如果因此而切断信息自由流动的渠道,遏杀整条产业链,也是因噎废食之举。

显然,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自由流动与设法降低信息流动负外部性(信息安全)均不可偏废,构建全新基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伦理框架已经是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李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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