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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团结”要不得
www.fjsen.com 2010-04-20 09: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不久前的一个腐败窝案中,某单位的一个局长,3个副局长和一个总规划师相继被判刑。案发后,有记者采访问道:“5个班子成员,现在有证据证明4个受贿,你们平时知道彼此的不法行为吗?”其中一个回答:“我们都很团结。但由于是条块管理,各人干好各自的事。”

好一个“团结”!正是这种“团结”,让他们“会下打好招呼,这次你帮我,下次我帮你”,保证自己的“生意”在班子会议上通过;正是这种“团结”,才酿成了海口规划局的贪渎大案。

这样的“团结”,其实是“勾结”。彼此沆瀣一气,形成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腐败共同体”。在这种“团结”的氛围中,要么利益共享,互让方便;要么干脆“配合默契”,集体分赃。

这样的“团结”,是集体走向毁灭。往往因为“团结”,一致对外、相互掩护,难以暴露出问题。“团结”起来力量大,监督机关查处起来难度也更大。等到发现问题,必然出现窝案、串案,甚至整个班子“全军覆没”。

这样的“团结”,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如果不能团结起来干事创业,而是“团结”起来搞腐败,最终只会贻误党的事业,也让自己走向深渊。


责任编辑:李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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