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
www.fjsen.com 2010-05-31 16:20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我来说两句

[主持人](19:37:30): 老师正在解答,请大家耐心等待。[余自中](19:37:44):多谢谅解。

[主持人](19:40:36): 请余老师提供下招办的具体联系方式。

[余自中](20:06:11):厦门大学招生办网址:http://zsb.xmu.edu.cn;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及时在我办网站公布,欢迎访问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了解更多招生信息。

 [主持人](19:46:49): 有考生问:怎么总看不见回答啊,时间都到了呀

[余自中](19:47:07):老师正在解答,请大家耐心等待,我们会延长时间。

[主持人](19:51:55): 有考生问:您好!贵校音乐方面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还有什么专业?谢谢!

[余自中](19:53:1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和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

[主持人](19:53:09): 据了解,厦门大学在贷、助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很多政策。

[余自中](20:15:10):是的。为激励学生积极学习,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助、补、减”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

一、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中国银行承办,全校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6000元。

三、国家奖学金为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金为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我校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六、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第1—10名)、1.5万元(第11—20名)和1万元(第21—30名)的奖励。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复参评此项奖励。

2、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定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覆盖面达学生人数的30%。设立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在校本科生。 3、校级奖学金目前,我校共设立了以“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和“亚南奖学金”为主的共32项校级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约800人,奖励总金额达200多万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还设立了数量众多的院(系)级奖学金。七、勤工助学学校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全校每年设立10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劳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每月不超过50小时)。八、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困难补助。2009年,我校共拨出专款2000多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有效资助。 许多社会团体、人士专门为我校学生设立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总额约300万元。九、减免学费我校根据国家政策减免部分学生的学费。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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