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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举报人:检察机关怎样保密?
www.fjsen.com 2010-06-25 16:15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举报人会在侦查中暴露么?

举报内容是否会因侦查工作的开展而暴露呢?一名曾在侦查岗位工作多年,如今在控告申诉岗位工作的检察官很肯定地告诉记者:“侦查工作不会暴露举报相关事项,举报人不会在侦查工作中暴露。”

为避免举报人不被侦查工作暴露,除了侦查技巧问题,高检院还规定,控申部门开展初核工作,不得接触被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所在单位。杜维齐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按照规定,处级以上举报线索由市级检察院负责,基层检察院如何初核被举报人的身份和职级?“我们会去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上一级纪检部门核实其职务级别,一定不会去被举报人所在的单位。”

而当举报线索进入初查或立案侦查阶段后,检察官难免会接触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和被举报人。此时,检察官如何保证举报人不被暴露?这名曾在侦查部门工作的检察官说,遵守严格的侦查规定,掌握必需的侦查技巧,是侦查战线检察官的基本要求,“发展到今天,检察院的侦查谋略和侦查技巧已经相当成熟、完善”。

高检院发布的《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要求,向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调查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杜维齐说,实际侦查工作中,保密措施远远高于规定要求。

为打消举报人疑虑,杜维齐作了一个比喻说明:若某单位甲工程师在A项目中涉嫌受贿,检察官前往该单位初查时,不会直接点名甲工程师或A项目,而是要求单位提供所有工程师和他们各自负责的项目。“通过扩大调查范围遮掩被调查对象和被调查事项。”


责任编辑: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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