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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举报人:检察机关怎样保密?
www.fjsen.com 2010-06-25 16:15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为什么还有举报人遭报复?

为保证检察环节保密制度的落实,高检院还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举报线索管理和查办工作中,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举报线索泄密、丢失的,或者向被举报人泄露举报内容,导致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故意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同时提醒,举报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也很重要。

记者掌握的信息显示,检察机关接到举报人反映遭受打击报复案件中,两类举报人居多:一是举报村干部的村民,二是在国企改制中反映公司老总涉嫌经济问题的职工。接受采访的检察官说,这两类举报一般为多名举报人一起举报,有的还是公开举报方式,这难免会引起被举报人注意。检察官建议,举报人应选取合适的举报方式,不提倡公开举报。

高检院举报中心负责人说,检察机关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经调查核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提出检察建议,移送主管机关或者部门处理。对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徐盈雁)


责任编辑:陈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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