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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公款出国旅游-中央纪委负责人答问
www.fjsen.com 2010-07-02 16:08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问:请介绍一下《解释》的主要内容。

答:《解释》共8条,1100余字。主要规定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的含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适用《党纪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等内容。其中具体违纪行为的设定和《党纪处分条例》的适用,是《解释》的核心内容。

《解释》既应突出重点,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及其党纪处分依据作出规定,同时,还应明确与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密切相关的其他违纪行为及其处分依据,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此,在起草过程中,结合典型案例,针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以不正当方式谋求用公款出国(境)、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双跨团组用公款出国(境)等行为,在《解释》中规定了12种具体违纪行为,并明确了给予党纪处分所应当适用的《党纪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

由于组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较之参加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其危害更大,影响更为恶劣,因此,应当依纪从重处分,所以,《解释》第二条规定,“对于组织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为挽回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给国有财产造成的损失,《解释》第八条规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责令其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

问:什么是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答: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主要包括组织或者参加纯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和以公务为名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两种情况。《解释》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第一条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界定为,“本解释所称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是指无出国(境)公务,组织或者参加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到国(境)外进行参观、游览等活动的行为;其中包括无实质性公务,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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