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27日讯
必须抓住海峡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国务院《意见》明确赋予福建在ECFA框架下先行先试的优势,进一步探索福建先行先试与ECFA相衔接的思路、内容和具体政策措施,加快闽台合作步伐,打造好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利用早期收获条款,扩大闽台贸易。加强对实施早收清单内容的研究。要研究分析台湾对大陆开放进口的267项产品构成,明晰我省的优势产品与企业,抢占先机,扩大福建对台贸易份额。争取中央把我省作为ECFA框架下的先行先试区域,纳入ECFA后续补充协议,为两岸全面实施ECFA积累经验。
加快推进闽台产业深度对接。ECFA签署后,两岸产业必然形成更紧密的结合,建立更加完善的产业链。一要加快承接两岸产业合作搭桥计划,大力推动该计划在我省进行试点和实施。台湾目前极力推动的新能源、节能环保、城市物流等产业,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可观,应推进闽台对接。二要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促进闽台互补性强的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对接,合作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三要联手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除了要加强辅导在闽台资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外,更要加强与台湾岛内传统产业的策略联盟,在提升技术附加值、设计研发、品牌营销等方面强化合作,提高中小传统企业应对市场竞争和适应技术变革的能力。
积极推进闽台服务业合作。闽台服务业合作具有相当基础,包括金融、职业技能鉴定、律师执业、医疗服务等方面已先行一步,应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闽台合作。要充分利用两岸签署MOU、ECFA服务贸易早收清单和国务院批准厦门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有利条件,在市场准入、经营范围方面采取更加开放的政策。大力吸引台湾金融机构入驻,推动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提高金融服务便捷化水平。完善区域性资本市场,鼓励设立两岸合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鼓励在闽台资企业在大陆或返台上市融资,更好地解决台资企业融资难问题。吸引台湾物流企业在闽集聚发展,促进双方合作建设两岸现代物流中心,构建亚太地区重要的多式联运中心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加快建立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扩大文化创意产业合作规模。加强电信增值、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合作,联合打造“海峡旅游”品牌。
积极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一要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建立“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的合作新机制。与台湾规划机构共同编制各类专项规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促进平潭开发开放顾问团”的作用,推动两岸产学研共同参与平潭建设。二要积极推动闽台开展城市对城市、区域对区域合作的模式。在特定区域内,共同试验一些两岸经济合作新模式和新途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三是构建闽台经济合作长效机制。为全面扩大和深化闽台经贸合作,适时建立闽台经贸合作机制、民间交流机制和地方联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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