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下地
污水处理
□任务分解
城市建设战役十三件事
1.各城市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
要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融合山水等自然景观要素与城市整体关系,保护体现地方特色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风貌特色,提升城市整体景观水平。要委托甲级资质的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单位,加快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将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内容纳入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城市各项建设。
2.开展城市景观综合整治。
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制定城市景观综合整治行动计划,以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公共服务中心、重要公园、广场、沿江(河、湖)、城市标志性建筑周边区域等重点地区景观整治为抓手,编制景观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方案,改造建筑立面、合理“平改坡”、“平改绿”,市政管线下地、规范和整理各类广告招牌和外挂空调,整治拆除违章搭盖、防盗网等各类影响市容市貌的设施。
3.加强市政道路设施建设、改造。
加快建设已开工的城市道路,动工建设一批断头路,提高城区路网密度,方便市民出行。修复完善道路路面、人行道和路缘石,全面提高道路设施完好率。实施新建和大修的主干道路面沥青化,主城区街巷道路铺装率达到100%。同时,应生成一批重点道路建设项目,做好前期工作。
4.实施架空管线下地工程。
福州、厦门主城区主、次干道的架空管线100%下地,其他七个设区市主干道争取全部下地,并规整、合理布置各类柜(箱),改造影响观瞻的电缆沟盖板。
5.全面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
要将省委、省政府“四绿”工程中的城市绿化工作任务纳入本次城市建设战役,加强大中型公园绿地、中心绿地、垂直绿化、河岸、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等的绿化建设。新建道路要按照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地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见缝插绿,能绿则绿,要采取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等方式,进行花化、彩化。城市桥梁特别是中心区立交桥、高架桥的绿带要尽可能连片。各设区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必须达到95%和80%以上。
6.开展景区公共设施整治。
加大鼓山、鼓浪屿-万石山、清源山等城市周边风景名胜区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商店、酒店、餐厅、茶室等经营性场所要进行环境整治,使建筑物完好、整洁,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管理;对风景名胜区游客中心要进行整修,配套相应设施,并展示人文、自然等内容的资料;对新建、改建景区道路、停车场、码头等交通服务设施进行整治,积极推进景区封闭式管理和环保型交通工具;规范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标志、标牌要图文清晰,中、英文两种以上文字,并倡导文明、环境教育和科普等内容。
7.加快设区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建设。
厦门、龙岩、漳州和宁德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争取年底前完成;福州、莆田、泉州、三明、南平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要加快城市规划展示馆的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
8.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所有市县必须在年底前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场,提前建设一批“十二五”污水处理项目。到年底,市县污水处理率达77%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2%。加强城市地下排水系统规划和建设,防止城市内涝。
9.组织创建宜居城市综合体。
通过建设规划合理、设计新颖、功能齐全、设施配套、质量优良、环境优美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宜居城市综合体,包括一定规模的示范小区、高新技术区、文体教育区等,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和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10.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
施行《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和《福建省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九个设区市中心区域所有新建项目必须按照新标准推行文明工地施工,目前在建项目要做好场地硬化、围墙、大门、安全网、五图一牌、车辆保洁等工作,市政工地做好全面围挡、统一采用蓝色彩钢板封闭。
11.强化市容市貌整治和管理。
细化门前“三包”要求,提高环卫保洁水平,实现主次干道全日保洁;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提高垃圾车辆配置水平,防止滴、漏、洒等二次污染;沿主干道规范设置垃圾箱。对城乡接合部、居住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地段进行全面整治,消除卫生死角。
12.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各设区市要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制订实施方案和计划,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13.各级公交主管部门要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继续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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