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张志星 林日辉 张清华) 近日,永定县有关部门根据《中共永定县委关于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暂行规定》,对综合考评差和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等工作失职的27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免职、降职处理。
整治干部工作作风庸、懒、散问题,永定有“三招”。
第一招,出台“治庸十八条”。永定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了《中共永定县委关于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暂行规定》,出台认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科级领导干部的十八条具体标准,基本囊括了庸、懒、散的种种表现,包括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20天的;领导能力差,工作打不开局面,任务完成差,在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综合性目标考评中连续两年列倒数二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等等。
据悉,自“治庸十八条”实施以来,永定共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133人,免职6人,责令辞职2人。
第二招,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双管齐下。永定要求各县直机关单位严格执行《效能建设日常监督制度》,向群众公开单位职责、办事流程,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措施。同时,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招聘了107名机关效能建设义务监督员。今年初以来,义务监督员已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反映了13项干部工作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强化效能监督,让永定机关办事作风大为改观。“本人到服务中心办理统计证时已到下班时间,统计局窗口的同志正准备下班,得知我的来意后,他一点也不厌烦,十分热情地为我办理。对他的热情服务本人深感满意,在此特别予以表扬。”这是一位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群众在“永定县阳光投诉平台”上的留言。
第三招,推行“四书一谈”。针对部分干部中存在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擅离职守及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等现象,永定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明查暗访,同时,大力推行“四书一谈”制度,根据明查暗访了解的情况以及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轻重,有针对性地下发“提醒通知书”、“说明情况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督查通知书”和开展“组织谈话”。至今,已下发“四书”219份,对25名同志进行了谈话诫勉,促使全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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