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资金募集办法》的公告
第二号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本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资金募集办法》予以公布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动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八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
运动会资金募集办法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的社会资金募集工作,确保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的成功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社会资金募集活动旨在弘扬人道主义和特殊奥林匹克精神,动员社会各界奉献爱心,体现社会进步和文明,支持办好第五届全国特奥会,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通过社会捐赠、商业赞助、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募集的用于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的社会性资金(含物品,下同)。
第三条 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是第五届全国特奥会指定社会募集资金管理单位,负责社会资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并由其授权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专门负责接收社会捐赠、商业赞助以及与第五届全国特奥会有关的资源开发和经营等市场运作工作。
第四条 筹集的社会资金应全部用于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