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选聘首批合作伙伴公告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定于6月19日(星期五)15时30分,在福州东大路73号特奥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第一批社会化合作项目说明会,选合作单位。
一、合作项目概况
(一)主要合作项目:①组织参与全国特奥会的首席合作伙伴、重要合作伙伴、赞助商;②在省内外开展“关爱特奥 情燃海西”公募活动。③特奥会倒计时一周年活动策划与实施;④特奥会赛事各项目杯冠名(也可单项);⑤承办“燃情海西”文艺晚会;⑥举办“慈善晚宴”;⑦“特奥爱心纪念邮品”制作;⑧合作人(投标人)自创项目。
(二)本次公募活动的定向捐赠款(物),均通过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或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渠道,按公益捐赠法规定享受减免税。
(三)市场化运作的筹资项目工作经费,按省政府审定本会资金募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办理。
二、参与项目合作资格要求
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含税务)年检有效的证照的省内外各类文化传媒机构、广告公司,并具有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其他具有从事组织策划大型活动、招商等工作经验或相关有资质的(出具资质材料和成功案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人。
三、 提交项目合作说明书:可按上述不同项目分期申报:第一期为试行合作期(2009年7月1日—2009年10月1日);第二期为正式合作期(2009年10月1日—2010年9月底)。项目说明书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登报之日起第十天,提交地点为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筹资部(福州东大路73号特奥楼)。
四、项目合作须知和运作细则(含合同主要条款):详见本网站招标文件。
联系人:杨先生 余先生 电话:0591-88310733 88310738
传 真:0591—883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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