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十大发展重点实现创新型经济发展
为实现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目标,苏州市提出了十大发展重点:
新兴产业培育工程,顺应国际产业发展新趋势,坚持把新兴产业作为主攻方向。
现代服务业跨越工程,积极发展为制造业配套的金融、物流、服务外包、科技和信息服务等产业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互动。
重点产业提升工程,苏州是全国第二大工业城市,2009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37万亿元,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化纤服装、冶金、轻工、石化等六大主导产业占80%以上。
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必须集聚大量的创新型人才。
创新主题强化工程,发展创新型经济,必须牢固确立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创新载体建设工程,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基地建设,拓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新空间。
城市功能完善工程,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居环境。
城乡一体统筹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模、产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四规”有机融合,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农业规划、乡村旅游规划、水系规划等专项规划有机衔接。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程,以提高市民文化生活水平和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旅游目的地功能、管理、服务和环境,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把苏州基本建成国际著名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规模和效益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社会事业发展工程,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公共文化事业拖入,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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