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改革创新 撑起厦门全民健康网
全民医保,一个也不能少
本月生效的意见在照顾社区居民就医的同时,也提高了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从2010社保年度起,外来从业人员连续参保从6个月到2年的,门诊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视时间相应提高,最高调整至1000元;同时规定,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就能享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大额医疗费保障待遇,门诊和住院的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100%。
去年7月,厦门首次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率先在全省和全国实现了全覆盖、无缝隙的“全民医保”。
在农村,厦门市创新新农合,即采用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为农民购买基本住院医疗保险。截至2010年6月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4.0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67.95万人,外来员工68.13万人,农村居民45.63万人,大学生9.34万人。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
厦门市的目标是,在现有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扩大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提高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到2010年,参合人数占农村居民比例达到95%以上,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达9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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