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
www.fjsen.com 2010-10-18 15:12 来源:信产部网站
我来说两句
1983年,国务院着手组织“七五”计划的起草工作,l985年上半年拟订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这个《建议》经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原则通过后,提交1985年9月的党代会审议通过。国务院根据《建议》,对计划安排又反复研究、平衡、测算,1986年3月审定完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提交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一个新的五年计划刚刚起步的时候,国家就制订出了完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在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史上是第一次。
“七五”计划的基本原则和方针:(1)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使改革和建设相互适应、相互促进。(2)坚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保持国家财政、信贷、物资和外汇的各自平衡和相互间的综合平衡。(3)坚持把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提高产品质量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上来,正确处理好效益和速度、质量和数量的关系。(4)坚持适应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和国民经济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合理调整产业结构。(5)坚持恰当地确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加快能源、交通、通信和原材料工业的建设。(6)坚持把建设重点转移到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上来,走内涵型扩大再生产的路子。(7)坚持把发展科学、教育事业放到重要的战略位置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加快智力开发。(8)坚持进一步对外开放,更好地把国内经济建设同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结合起来。(9)坚持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城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0)坚持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11)坚持在各项事业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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