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节能环保产业“十一五”任务与目标
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27日讯
●《福建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继续推进生态省建设,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到2010年,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千克/万元GDP以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增加65%,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下降到6.4%,初步建成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绿色海峡西岸。
●坚持节约优先。强化节约意识,加强政策引导,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节能型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采取综合措施,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损失浪费,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循环经济的理念,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清洁生产企业,建成一批资源再生产基地,形成资源耦合共生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建立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生态旅游基地和资源节约型城市。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更多>>囧视频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