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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114

 

编者按:日前,省委宣传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通知,就健全宣传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宣传专栏报道要求、规范先进典型筛选程序、完善与中央媒体协调联动机制和营造创先争优良好舆论氛围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宣传工作简报》(第35期)专期刊发了我省的做法,现予以转发。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宣传工作简报 

第  35   

宣传部       

 

 201010月19日

 

福建省加强和规范

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为形成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日前,福建省委宣传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通知,从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健全宣传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要求,采取随报、周报、月报制度相结合的形式,每周向中央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报送我省和各设区市主要新闻单位及新闻网站宣传工作情况,每月底报送一次当月宣传工作综合情况。动态消息采取随报制度,及时报送。各地和省主要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重要信息,在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的同时,通过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简报》或信息专报件形式予以反映。

二是进一步明确宣传专栏报道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期间,福建日报重要版面、省广电集团主要新闻节目统一开设的“创先争优在福建”专栏,原则上每周挂栏报道次数不少于3次,遇重要活动、重要节点要及时增加报道次数和报道量。东南网等重点新闻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滚动播发“创先争优在福建”栏目,并在网站首页开设的“创先争优在福建”专栏中及时更新、转载相关报道。各类媒体开设的“创先争优在福建”专栏,报道内容要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各地、各部门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重大举措、重要进展相关报道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宣传专栏的内容和形式。

三是进一步规范先进典型筛选程序。为确保先进典型的权威性、典型性和严肃性,推出的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名单,统一由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提供。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根据有关领导批示和各地、各部门推荐报送情况,原则上每月筛选、确定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名单,经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领导审定后交省主要新闻单位,由省主要新闻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有侧重、分层次展开报道。各地、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注意掌握信息动态,发掘、提炼、培育先进典型经验,使老典型有新发展,新典型有新高度、新跨越。当前,重点要围绕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适时推出一批“比学赶超”、“大干150天 打好五大战役”、实现福建跨越发展的先进典型。

四是进一步完善与中央媒体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向中央新闻单位提供相关报道素材,多反映福建省创先争优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通过中央境外驻闽新闻单位季谈会、新闻通气会等平台,进一步密切与中央驻闽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力求打造若干个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重大典型。加强创先争优工作的理论宣传,争取在中央主要媒体上组织刊发若干篇有见地、有深度、有影响的理论文章,从理论上深入宣传和阐释创先争优活动,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持。

五是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各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成效、新气象,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做到面上工作全面报道、动态消息及时报道、重大典型深入报道、创新举措重点报道,努力营造比学习、比工作、比贡献的良好风气,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创先争优成为党内风气和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陈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