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 201 期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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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日 |
编者按: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上杭县人民法院以“和谐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为主题,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干警打造基层法庭“司法品牌”,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近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第557期)专期刊发了上杭县人民法院的做法,现予以转发。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宣传工作简报
第 557 期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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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 |
【机关单位创先争优专刊】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引导基层法庭
在创先争优中打造“司法品牌”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以“和谐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为主题,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干警打造基层法庭“司法品牌”。
支部建在庭上,明确审判工作方向。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根据基层法庭管辖范围、服务对象不同等情况,把支部建在庭上,合理调整党员分布,确保每个基层法庭都能建立一个党支部、每个关键岗位都有一名党员。目前,古田、才溪、临城3个基层法庭全部建立了党支部,庭长和党支部书记全部实行“一岗双责”。针对基层法庭主要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和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的实际,提出了“把法庭工作变成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实现公正、服务发展的有效途径,把审理案件的过程变成做好群众工作、实现群众利益的过程”的案件审理思路,与辖区乡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诉调对接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平台,并建立收结案台账、判后回访等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231件、增长110%,回访当事人212人次,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62项,涉及金额达135万元。
党员争当先锋,提供公正高效服务。深入开展以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创岗位先锋、创满意窗口、创服务品牌为主要内容的“三亮三创”主题实践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在每个党员办公桌上摆放“共产党员先锋岗”小桌牌,制作《党员业绩竞赛卡》,记载每个党员办案进度和办结案件情况,专题交流办案心得,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党员干警集体公开“把当事人当作亲人,热情接待,方便诉讼”、“创新工作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公正高效”等服务承诺,转变作风、忠于职守、创先争优。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老赵送来三份诉状,书记员许可前后不到10分钟就填写好立案材料。今年初,临城法庭受理一起案件,因两被告不知踪迹无法开庭。庭长刘五连、书记员林建才多方努力,打听到被告周某福州住址、丘某深圳住址,立即兵分两路奔赴两地传唤被告,并派车到南平市顺昌县接原告。当依法判决被告支付丧葬费等近30万元时,原告黄某抱着儿子扑通一声跪在刘庭长面前:“感谢党和法院,感谢法官为民做主!”今年来,3个基层法庭的服判率均达到97%以上,无一起重大改判、发回重审案件。
传承优良作风,树立基层法官形象。在思想政治建设上,利用红色资源,把古田会议旧址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的“第一课堂”,作为激发创先争优意识的“精神之源”,组织党员干警开展以“看一次展览、听一次党课、学一次党章、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接受一次党性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主题活动,培育法官良好职业道德,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在服务群众上,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推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巡回上门立案;对生活困难无力交缴诉讼费的群众依法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薪一律免交或缓交诉讼费,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在廉洁自律上,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要求法庭干警下乡办案自备工作餐或在乡政府食堂用餐。才溪法庭副庭长吴燕春深有感触:“夏天自带的工作餐容易变味,但吃得安心。吃苦耐劳是保持廉洁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