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0日讯 “每个月,我和老伴都可以领到55元的养老金。”大田县桃源镇蓝玉村村民肖首成高兴地说。村里现有60周岁以上老人195人,目前都和肖首成一样享受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16周岁至59周岁人口共有1100多人,村民们参保的积极性都很高。
大田县是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首批试点县,去年开始在各镇、村,为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人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肖首成老人领到了他人生中第一笔养老金。“做梦也没想到,当了一辈子农民,老了竟能与城里有单位的人一样,按月领钱了。”回想起初次领到基础养老金时的情景,老人依然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他说,自己年轻时特羡慕工人大哥老了有退休金。现在,农村老人也有了养老金,不必再担心今后的生活了。
“咱农民历来都是年轻时靠土地,老了靠儿女,如今孩子们的经济压力也很大。现在,每个月都能领上养老金,日常生活的开销基本够了,子女们的负担也轻了。”他说。
“新农保,政策好;老年人,国家保;中青年,自己缴……”这段“三字经”在大田县广为流传。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民不但免交千百年来存在的农业税,还实现了领取养老金的跨越,从“交皇粮”到“免皇粮”再到“吃皇粮”,让一辈子脸朝黄土背朝天、“靠天吃饭”的农民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据统计,自去年底我省在9个县(市、区)实施第一批新农保试点以来,截至今年11月底,首批9个试点县参保缴费人数累计达到196.85万人,领取新农保待遇39.71万人,收取新农保保费(含财政补贴)2.58亿元,累计发放新农保待遇2.716亿元。今年我省实施新农保的县(市、区)进一步扩大,达到33个,占全省40%,厦门市、龙岩市全市推开,提前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
“十一五”期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健全,为广大城乡老百姓构筑起一个“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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