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会保障“十一五”完成情况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0日讯 养老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基金统筹能力不断增强。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06.44万人,比“十五”期末净增185.68万人;去年全年征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90.53亿元,比“十五”期末当年(2005年)净增89.02亿元;目前城镇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01.35亿元,确保了全省92.19万名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全省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在闽务工的港澳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取得突破,包括中小学生和大学生在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建立起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三纵三横”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今年第三季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87.3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537.47万人,城镇居民649.91万人。
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364.91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快速增长,参保人数由《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的144万人扩大到398.92万,每年有2万多名工伤职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实现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非职业妇女生育医疗保障问题得到解决。到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49.5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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