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更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有力保障。如何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成败在于把握好”怎么创、如何争“这个度,要以“创“为基础,“争”为保障,只有切合实际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导和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中来,才能以佳绩展示先进风采,用行动诠释优秀本色。
一是创有保障、争有动力。 在充分吃透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把“创先进,争优秀”作为一种导向,按照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实践特色、激发内生动力、注重继承创新的原则,完善相关考核考评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行政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对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创先争优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采取县对乡镇、部门,乡镇对村的方式,分解工作任务,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在政治上给荣誉、经济上给待遇、成长上给机遇,同时,在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动下,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创事干业的激情。
二是创有载体、争有平台。创先争优就是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的工作实际相结合,让广大党员干部从做好身边事入手,从干好本职工作入手,从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发挥好先进模范作用入手,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党员示范岗等载体创新,让农村无职党员有岗、有职,有位、有为。促使基层党员干部以更加积极的态度为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