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融入到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创新服务举措,构筑“四大体系”,积极在各项残疾人工作上创先争优。去年,石狮市被命名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
构筑政策体系,实现“残有所助”。强化政策支撑,让残疾人得实惠。一是出台政策助残。专门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做好扶助残疾人工作实施办法》,从生活保障、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康复医疗等方面共五章三十条作出详细规定,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切实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广大残疾人身上,使残疾人的保障和服务需求通过政策安排得到满足。二是落实项目助残。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残疾人阳光护理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在接受康复治疗的20位学龄前残疾儿童各给予1万元补助;对1305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60岁贫困残疾老人和一户多残贫困残疾人家庭每人每月给予100元-300元的“阳光护理费”,去年共发放护理费近200万元。三是法律服务助残。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工作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和咨询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去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00多人次,为8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构筑保障体系,实现“残有所济”。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障,着力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一是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明确重度残疾人可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目前,全市低保1887户4546人,其中残疾人有949户1488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占全市低保的50.3%。二是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体系,补偿最高支付7万元。去年共为20名残疾人发放20多万元的医疗救助。三是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制度。在9个镇(街道)的爱心慈善超市、爱心图书馆,贫困残疾人每年可领到300元-500元的生活必需品,去年,共为290名残疾人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达100多万元。四是实施“福乐家园工程”。依托石狮市慈爱老人院建立“石狮市孤寡残疾老人福乐家园”,为30多名老年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抚养服务和训练。五是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先后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改善残疾人的居住条件,建设贫困残疾人新居130多幢(套),让150名残疾人、448个残疾户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