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征集工作规程
4.1本次征集活动采用邀请征集和公开征集的方式,征集的对象可以是设计单位,也可以是科研院校和设计院桥梁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个人。
4.2 方案评委会委员所属的机构单位或合作单位不得参加。
4.3 受邀请单位和个人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报送设计成果,符合本次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方案为有效方案。业主将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受邀单位及个人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方案及无效方案,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优胜奖方案。参赛规划设计成果有下类情况之一视为无效方案:
(1)非原创作品,有抄袭剽窃嫌疑者;
(2)逾期送达;
(3)不符合方案征集任务书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或设计成果制作要求的;
(4)图纸及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4本次招标将由国内外著名桥梁和景观等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评委会组成人员将在适当时候公布),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结果对受邀请单位和个人支付设计费。每个桥型方案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人民币;二等奖奖金2万元人民币,三等奖奖金1万元人民币。各单位所获设计费的税费自理。
4.5各单位向业主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业主所有并使用。
4.6各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
5. 时间安排
(1)2011年03月18日上午8:30-11:30,报名单位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福州市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名(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下午召开征集说明会,组织现场踏勘,介绍有关情况并答复问题;
(2)2011年4月10日17时30分之前提交设计成果,文本方式提交至福州市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邮寄以最后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
(3)2011年4月10日~4月12日;业主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会,对参评作品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评审,并评选出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