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 290 期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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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9日 |
永安市法院采取有效措施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永安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积分考评、打造品牌、成果运用等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双百”积分考评,明确创争目标。认真开展“双百”积分制考评活动(审判业务绩效“百分制”考评及党建工作“百分制”考评),为考评“软任务”设定量化“硬指标”,细化考评项目,明确创先争优目标。一是科学制定考评项目。业务绩效细化为“德、能、勤、廉、绩、创先争优”六个部分;党建绩效考评根据党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包括政治学习、工作履职、日常行为规范等,并实行加分或扣分。二是完善考评制度。实行每日登记、每月小评、半年初评、全年总评制度,采取每月定期考评、奖惩并用、通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在党建绩效考评中,严格落实每月党员自评填报《党员履职业绩表》、支部书记审核确认、党委专职委员考核计分、党委书记最终复核制度。三是规范公开考评活动。设立《党员百分制考评公示栏》、《审判质量与效率综合评比公示牌》、《执法业绩档案考评公示牌》,每月定期在公示牌和院局域网上公开每位党员和干警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的绩效考评情况,评选每月“结案之星”和“调解之星”,激发干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老法官林青辉同志在做好审判委员会委员和行政审判指导组组长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还审结民事案件81件,先后两次被评为“结案之星”,为青年干警树立了榜样。
打造司法品牌,提升创争水平。院党组按照“五个好”党组织、“五带头”优秀党员的标准和“双百”积分制考评指标,针对各个支部工作亮点,精致化打造四项“司法品牌”,努力实现“案件要办好、队伍要管好、风气要搞好、形象要树好”的“四好目标”,不断提升创先争优水平。做特第一支部“服务林改”品牌。根据作为全国唯一的林业改革和发展示范区实际,市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首家林业巡回法庭,启动林业生态补偿和“复绿补种”工作。目前已有涉及毁林案件的23件40名被告人在被判刑罚的同时,由法院签发植树令,责令在指定的生态公益林基地内补种造木110亩。做强第二支部“司法维军”品牌。主动融入全市维军工作全局,建立院长维军责任制,成立全省首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司法维军”成为永安双拥工作三大亮点之一,并作为永安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加分项目。做精第三支部“涉少审判”品牌。以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目标,分别与北塔社区、东门社区、永安职专共同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犯罪矫治、就业培训“三个基地”,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延伸工作新机制。如为4名未成年人发放全省首批《轻罪记录消灭证明书》,为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扫除障碍。做优西洋法庭支部“女子巡回法庭”品牌。组建西洋女子巡回法庭,女法官们深入辖区8个乡镇进村入户巡回办案,化解民间纠纷。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1356件,调解撤诉率达89%,且无一改判抗诉、无一信访、无一矛盾激化,赢得了辖区群众的赞扬,被全国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
注重考评结果,激发创争动力。将业务绩效和党建绩效作为干警的“评先表”,记入考评档案;打造四项“司法品牌”、实现“四好目标”,作为党支部的“成绩单”,列入创先考评,实行考评结果与激励奖惩相挂钩,有效激发党员干警创先争优动力。一是与年终考评挂钩。规定干警全年绩效总分不少于1320分的,年终考评才能确定为“称职”;按照得分高低排名,前40%的确定为“优秀”;全年绩效总分在1200-1320分之间的,确定为“基本称职”;全年绩效总分少于1200分的,或一年内被书面通报批评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二是与评先评优挂钩。将绩效考评为“优秀”的作为参评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的前提条件。在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时,主要依据绩效考评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初步人选,结合测评或推荐得票数、平时表现等,综合确定先进人员。三是与晋升提拔挂钩。在近两次实行竞争上岗中,第二轮就是以绩效考评分作为切线入围的依据。这一做法使平时表现突出的党员在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形成了良好的用人激励导向。在竞争上岗提任的15名中层,有12名为中共党员,其中5人曾获得省级先进个人荣誉、3人曾获得三明市级先进个人荣誉,充分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四是与外出培训相挂钩。规定获得先进荣誉和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干警,优先安排外出学习培训。2010年以来,先后组织了21批88人次到省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参加业务培训,其中先进个人86人次,占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