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 298 期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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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6日 |
巾帼建功创新业 创先争优促跨越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以纪念三八妇女节101周年
为契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以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为契机,以“巾帼建功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主题,激励全省广大妇女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尽展巾帼风采。 培树典型,开展创先争优妇女先进宣传表彰活动,激励妇女大力弘扬新时期新时代精神。举办“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福建省巾帼建功五大战役表彰大会,纪念巾帼建功活动20周年,表彰百名全国“十佳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省巾帼文明标兵岗和百名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省巾帼建功标兵,向全省妇女发出《“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倡议书》。与《福建日报》联合推出“巾帼建功二十年”--纪念三八节专版,与东南网联合在福建妇联新闻网开设“服务五大战役巾帼英雄”专栏,先后推出“省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林春兰、省杰出创业女性廖艳霞、崇武国家基准气候站、同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一队等16个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典型,弘扬“自强不息,团结协作,锐意创新,勇争一流”的新时期福建妇女精神。
民生优先,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妇女儿童幸福指数。聚焦民生热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省、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同步开展“妇联主席下基层大接访”活动,由各级妇联主席、维权干部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相关人员及法律、心理等领域多名志愿者组成维权志愿者队伍,为妇女群众提供各类维权服务,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被动受访”为“主动寻访”,活动期间共接待来访妇女3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品50多万份,向全省10多万名妇女发放慰问金10余万元等;联合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在三八节期间举办两场女性创业就业大型招聘会,吸引酒店餐饮、商业服务、电子、机械等70多家企业参与并提供3000个工作岗位,同时实行服务承诺制,将未能如愿求职女性的个人信息录入人才库,进行后期跟踪推荐服务;开展“为了一个都不少”的春蕾助学活动,筹措春蕾助学资金335万元,资助春蕾女童480名,帮助153名灾区、贫困地区高中女生圆了大学梦;联合省诚信促进会开展“福建省家政诚信365”倡议活动,向全省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发出诚信倡议书,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组织55家家政企业签名响应倡议;大力扶持妇女创业,总结推广宁德试点经验,扩大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覆盖面,在全省运作10亿元创业贷款额度,受益妇女将达万名以上;实施社区巾帼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开展“送温暖、送幸福、送平安、送廉洁”等“四送”活动,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切实帮助贫困妇女、病残妇女、单亲母亲、老龄妇女等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全省各级妇联共发动巾帼志愿者5000余人次,帮扶妇女儿童3万多人次。
巾帼建功,团结动员全省妇女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组织全省各条战线妇女积极参与岗位练兵、经济结构调整,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创优秀。全省4431个巾帼文明岗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活动,2139个巾帼文明岗开展“岗村结对促发展”活动,扶助贫困妇女7970人。联合省科技厅、省农科院进一步深化“专家快车农村行”活动,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等6个设区市的23个县(市、区)举办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引导农村妇女积极投身现代农业生产。推进“森林福建”建设,参与“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家园清洁行动”等活动,重点建设了1126个“巾帼绿色家园示范村”。激励妇女创新创造,以第八届6o18为平台,举办以“巾帼创新业、和谐促发展”为主题的中国妇女创业创新成果博览会,征集科技发明成果392项,企业技术需求74项,签约项目49项,签约资金达11.68亿元,搭建了妇女科技创新成果与企业对接的平台,并狠抓项目落实,实现常年对接。
固本强基,大力推进“妇女之家”建设,促进妇联基层工作更加活跃、更具活力、更有成效。总结推广厦门市、泉州市鲤城区、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以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建为抓手,在全省14414个村和2154个社区全部建起“妇女之家”,实现100%全覆盖;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在万村妇代会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500个先进妇代会和500名优秀妇代会主任;会同省发改委全力推进51个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省妇联和厦门、福州、龙岩、莆田、漳州市妇联实现按妇女人均1元的标准解决妇联工作专项经费;把落实好妇联基层组织“一个人、一个阵地、一元钱”的问题列入各级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内容,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完善功能,创新新形势下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万村妇代会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全省35.69%妇代会达到了“六好”标准,3个县(区)、13个乡镇(街道)、126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单位,以多种形式带动基层妇女工作整体活跃,把妇女工作阵地建设得更加坚强,把妇女群众的“娘家”建设得更加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