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建闽西苏维埃政府,制定法律文本,初步展现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思想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实践中,不拘泥于俄国的苏维埃模式,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发挥独创精神,创造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为特征的武装夺取政权的新道路,结合实际走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红色政权建设之路,成功地在农村建立了红色政权。
1929年3月红四军入闽后,毛泽东在长汀提出了在赣南、闽西创建苏维埃政权的计划,绘制创建中央苏区的蓝图。
红军所到之处,号召工农群众组织起来,进行土地革命,开展武装斗争,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红色政权。创建了闽西革命根据地,使之成为继井冈山之后中国共产党在南方建立较早、在全国有影响的一块革命根据地。闽西苏区的政权建设,开创了新的局面。
1929年7月,闽西革命根据地形成之后,红四军前委指示中共闽西特委召开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共闽西特委根据红四军前委的指示,1929年7月在上杭蛟洋文昌阁召开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
毛泽东高度关注闽西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结合闽西政权建设的实践,亲自为中共闽西“一大”修改由邓子恢起草的《政治决议案》,以及关于苏维埃政权、土地问题、CY问题、妇女问题等决议案。《政治决议案》明确指出,要由上而下建立苏维埃群众政权组织;扩大苏维埃区域;严密政权机关的组织,指导工作实行集体化,防止个人包办;在政权机关中要确立工人贫农的领导权;引进劳动妇女及青年积极分子参加政权机关工作等。这就明确了根据地政权建设的指导思想。
中共闽西“一大”总结了领导人民武装暴动的经验教训,提出闽西党的总任务是坚决地领导群众,为实现闽西工农政权的割据而奋斗。指出闽西党今后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发动并组织广大群众;实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扩大工农武装。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共闽西“一大”通过的《苏维埃政权决议案》,不仅总结了闽西苏区政权建设方面的经验、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还规定了苏维埃政权的性质:苏维埃是新的国家政权形式,是被压迫工农群众自己管理政事,镇压旧统治阶级的政权组织,因此它要吸引广大群众参加管理政事与群众发生密切的联系。它是由各项职业工人和各乡农民群众之间、红军军营里,直接选举出来的代表会议。它由民意而选出,因民意而撤换。群众的意见可以马上提到政府里来,政府的行动马上可以传到群众中去。《政权决议案》确定了苏维埃政权的组织步骤,明确指出了党与苏维埃的关系。奠定了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初步基础,这一决议案对新中国的政权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为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基础。
闽西“一大”后,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很快开展起来。1930年3月,在龙岩城召开了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
闽西苏维埃政府的成立,标志着闽西在形态和实质上已经形成了一块统一而巩固的苏维埃区域。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苏维埃政府组织法》、《苏维埃代表选举条例》、《婚姻法》、《劳动法》、《裁判条例》等法令,是中共创建苏区政权过程中最早制定的较完备的法律,使闽西苏区的各项工作走上了正轨,也使政府工作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对巩固工农民主政权、发展闽西苏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闽西“一大”与闽西苏维埃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文本,体现着中国共产党在闽西苏区局部执政的过程中,高度注重法制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思想的最早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