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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www.fjsen.com 2011-04-25 08:12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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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

奥赛获奖取消保送

省高招加分政策3年后调整,省赛一等奖连加分资格都没有

从2014年起,我省高招录取的加分照顾政策将有调整,涉及奥赛和体育类,最大的变化是奥赛获奖取消保送,只有全国赛获奖者才有加分照顾,省赛一等奖获奖者,连加分资格都没有。

省高招办昨日说,新规将适用于从2011年秋季开始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2010年及以前进入高中学习的学生,仍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学科奥赛获奖不再保送

从2014年起,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的加分照顾政策有变化,新规如下: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最高加10分投档,不再具备保送资格。

不过,在上述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如果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进“奥赛国家队”才可保送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报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特长生最高加5分

从2014年起,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6名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分向高校投档;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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