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
制定完善激励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建设资源节约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推动经济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循环生产,深入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加快构建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和维护环境友好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重点加强对冶金、化工、火电、建材等工业企业的废物回收管理,继续完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物循环利用。积极探索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共生产业群模式,重点发展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推广大掺量和高附加值利废建材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从资源开采、生产消化、废物产生、最终消费等各个环节入手,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2、建立低碳型产业结构。以生态林建设为重点,发挥我市森林覆盖率高的优势,发展碳汇森林,有效增加碳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速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控制碳密集型项目布局。严格执行商品能效标准,引导消费高能效产品。加大节能技术、低碳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低碳技术试验区,探索促进低碳技术发展的政策机制。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形成低碳产业新的增长点。
3、推广绿色低碳消费。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理念,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的比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在主要宾馆饭店、重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大幅度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全社会节约消费。强化循环式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推动居民节水、节电,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绿色建筑。
专栏8: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解释 1、“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2、碳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3、“三旧”改造工程: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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