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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2月24日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
www.fjsen.com 2011-04-28 17:15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三、提升区域协作水平

1、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主动融入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对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推进形成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城市联盟和同城化发展。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政策和资源优势,主动参与和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主动为周边地区做好航运物流、旅游、金融、信息、科研等方面服务,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主动衔接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促进厦漳泉大都市区的港口、机场、信息网络等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

2、加强海西城市群协作。密切闽西南五市、闽粤赣十三地市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推进与海峡西岸经济区20个城市间的互动合作,加快产业对接,强化要素聚集,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步伐,在做大做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群、产业群、港口群中主动发挥作用。继续推进山海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3、深入开展跨省区域协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联系与合作,成为连接两大区域的黄金通道。发挥沿海港口优势,积极发展公铁海空等多式联运,积极开拓腹地,努力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内陆地区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引导企业参与中西部等具有后发优势地区的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4、实施对口帮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下达的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任务,提高工作实效与水平,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拓宽对口帮扶渠道,建设一批示范项目,改善受援地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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