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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2月24日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
www.fjsen.com 2011-04-28 17:15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第四节 打造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发挥经济特区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作用,围绕提升两岸交流合作水平,率先先行先试,力争对台交流合作取得新突破、创造新经验,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

一、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

全面深化厦台经贸合作,建设两岸货物贸易的重要枢纽和产业对接集中区。率先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货物早期收获计划、早收清单,推动更多厦台交流合作内容列入后续协议,在促进厦台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政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试验。扩大厦台货物贸易,做大做强涉台贸易市场。继续办好台商投资区,推进台商投资区扩区和功能整合,增强对接台湾产业转移的载体功能,推进厦台在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方面对接。深化厦台金融合作,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强厦台旅游会展合作,建立紧密合作机制,构建两岸旅游会展合作的主枢纽。推动两岸双向投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厦门企业到台湾投资、融资,促进形成两岸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

进一步拓展两岸直接往来的范围和层次,提高两岸直接往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和“黄金通道”。争取率先试行更加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措施,促进两岸人员、物资、信息流动。加强口岸大通关机制建设,推动厦台口岸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便捷的口岸管理机制。做好做大“小三通”,充分利用厦金通道,适时增加航班、增投运力,开通夜航等,吸引更多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小三通”往来两岸。做优做强“大三通”, 进一步增辟航线、增加航班,建设两岸海空运输综合枢纽。建设对台邮件中转地。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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